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报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单独录取。外省户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的招生院校。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6日
原标题:关于报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3047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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