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0年11月招聘公告和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辅警办;联系电话:8446871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0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名单.xlsx(查看下方文章来源链接)
原标题: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20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408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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